烟台市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办理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 46 号 A325窗口 窗口号: 民生保障科窗口 。
办理时间: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编码:148442
(二)实施机构: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null
(四)受理地点
1、民生保障科窗口
(五)办理依据
1、《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通过,2017年11月修正)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第十一条:“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第三十五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第208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4、第三条:“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
(六)办理条件
1、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的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
(七)申请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2、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备案)
3、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1、民生保障科窗口 窗口咨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 46 号 A325窗口 电话咨询号码:0535-6788036 电子邮箱:null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材料齐全的,准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3、决定并办结 审查,做出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