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企业的,先补报年报,然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多年未年报,被多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按时间顺序先后重复上述操作。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入口: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mqs.gov.cn)网上办事栏目,点击“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然后凭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按提示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企业通过系统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其是否已补报年报,对已确认补报年报的,将于次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登录年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后,系统自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状态,不需另行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