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的工作流动性大,在天津有很多背井离乡的中青年。在打拼多年后,很多人都在天津安顿了下来。于是,他们就开始想要把远在他乡的父母也接到天津生活。那么,这些外地户籍的老人们到底能不是在天津落户?能不能享受天津老人的待遇?
近日,为了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天津市制定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中明确,外地户籍的老人投靠天津户籍子女,实行落户的具体条件。
方案中提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已办理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津连续居住满5年,且子女均为津籍居民户口(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本市的限制),在天津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申请本人在津落户。同时,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样老人们有了亲人的陪伴。同时,也需要有舒适的生活环境。为此,天津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及老年友好城市的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和功能发挥;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