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政策继续执行。新的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没有包含的人员,但是符合现行积分落户条件的,仍按照积分方式进行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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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并下载“天津公安”手机APP,在APP首页点选“引进人才落户”便可进行在线提交申请。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办理引进人才准迁手续,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联审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包括:1、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3、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4、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5、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人员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