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中提到的合理避税,可以这么理解:指税收筹划形式以及符合法律的避税行为。要注意“税收筹划”、“避税”、“逃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2、避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
避税是一种非违法行为,但对企业本身而言存在一定危害,企业的信用将会受到银行、政府机构的质疑。
3、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采用非法手段减轻税负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
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广义地逃税,应包括偷税和抗税。国家对逃税罪处罚较严厉,请各位企业家千万不要以身犯险。
那么怎么合理避税呢?从“税收筹划”上讲是有可操作性的。三种常见的方法分享给大家:
1、目前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1 每月开票金额不超3万,免收增值税及附加税(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1.2 每月开票金额不超10万,免收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1.3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说明: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经营中,如果当月下旬已经开出近3万的发票,还有一笔即将到账的收入,则尽量别在当月确认收入,这样可以减少增值税的缴纳。
2、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2.1 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2 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3、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
3.1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3.2 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3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主体是个人,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容易忽视导致多缴税的4种情况:
1、没有生意也要进行零申报
2、增值税税率只与行业有关,与进项税的税率无关
3、合同作废也要记得纳税
4、不拿发票就要多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