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开始,香港政府针对香港公司的税务申报情况不再实行抽查的方式,而是100%核查的形式,就是说只要香港公司有开通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有资金进出,就必须实际申报税务,出具审计报告,否则公司就会产生罚款,而且政府会强制要求企业补做账。所以,长期做零申报的企业现在就要一改往日作风了,否则被查出来不仅影响企业信誉,还是损失不菲的罚金。
而且目前香港银行的开户政策收紧,有相当一部分大陆人成立香港公司以后面临开户难的问题。也有一部分香港公司本身已经有香港银行账户,但由于一段时间内银行没有资金进出,账户被银行关闭的情况。
申请香港公司注销后,可以终止注销吗?
所以近几个月以来,非常多香港公司选择注销。由于香港公司办理注销周期比较长,需6-8个月的时间,所以有一部分香港公司已经提交注销以后,又想要撤销注销重新恢复使用,那么申请注销以后,还可以终止注销吗?
1、如果注销申请提交不久,政府还未审核,则可以申请终止注销手续。
2、如果申请已提交给香港政府,政府也已经审核完毕,则不可再次撤销申请。
如果香港公司注销之后,确实非常有必要恢复的事实,可以申请恢复,公司恢复的要求较严格,需要聘请律师。
另外,也可以使用与注销前的公司相同的名称和董事股东再次申请注册新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