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网上税务局报告备案登记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类目录
1、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2、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事项说明:因商事制度改革,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不能在网上税务局在线办理,而是提示提醒纳税人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业务。
☆ 操作指南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业务描述】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税务端: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报告备案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办理类型“新增”“修改”“删除”中选择一项,选择“账户性质”,填写 “发放日期”、“行政区划”、“银行行别”、“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币种”、“开户日期”,并选择是否为“首选缴款账户”、“一般退税账户”、“出口退税账户”。 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并已导入金三系统。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业务描述】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税务端: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网上办税】—【税务登记】—【报告备案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有效期起止”和“会计核算软件名称”,选择 “财务、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法”、“成本核算方法”,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
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并已导入金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