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事项名称 |
商标异议申请指南 |
办理机构 |
商标局注册大厅 |
办理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10-63218422,010-63218423,010-63256488 |
受理方式 |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
办理依据 |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
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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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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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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