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完全不可以的,我们的社会保险并不是自由买卖,而是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人民的一种保障。
虽然我们在实施养老保险初期存在过一些可以,退还个人账户的特殊情形,但是退还之后,当时的缴费年限就作废了,无法再补交,后期想把钱退回来也不可能恢复的。
有人说,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个人的财产,个人可以出,这个也是不行的,我们的财产权也是我们法律赋予的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规定,社保个人账户部分,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不可以提取,除非我们退休后按月领取。
目前我们国家,可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情形只有两个。第一参保人去世;第二,即转为外国国籍并主动申请不在中国享受退休待遇。
如果我们,不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怎么办呢?我们国家是有一个封闭的处理方法的,保证我们这一部分养老保险不会浪费。
首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选择,延长15年退休,或者,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之后,60岁可以选择一次性补齐15年的。我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也非常灵活,一年交费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一般来说,即使补15年最少可能是三四千元。在现今社会,三四千元基本上家庭都可以筹措出来的。
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后,基本上最低每年都能享受一两千元的退休待遇,相当于交的前一两年之内就拿回来。所以说,只要我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们国家就要保障我们老年后的生活,交纳保险不能退就是这么来的。
5月10日,我们国家上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由70元上调至88元。再加上地方补贴的数额,待遇还是不错的。上海市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最高的地区,达到了每月930元,一年就是1万多元。这些钱还不算个人账户交纳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交纳的养老金是根据计发月数,个人账户余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一般60岁退休,不到12年就可以拿回本儿来,可以领取一辈子,万一去世余额可继承,怎么看都是一种非常合算的保险。而且我们的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范围内可转移。
因此,我们国家是不允许个人取消个人账户,对于我们大家是没有坏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