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浙江企业简易注销流程时间及公告登记入口
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怎么改?
依照原来的注销流程,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一般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程序繁琐复杂、周期又长。一些新设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可能会因无法提交有关登记材料或注销时间过长,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影响相关创业投资者的再创业和再投资。
本次改革通过区分企业注销的实际情况,从制度设计上根本解决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大大简化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这项改革将让企业受益不少
有关部门预期,此改革将会对企业、创业者、投资人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方便名存实亡的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挤掉市场主体中的水分。
浙江:全国唯一一个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的省份
早在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就批准了在宁波、深圳等四个城市组织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宁波从6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办理1047户。
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后,国家工商总局9月2日正式下文批复同意浙江在全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全省范围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省份,浙江将为全国部署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积累改革经验。
本次试点适用于以下企业
据了解,本次试点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同时,以下八种情况也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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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已超过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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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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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行业的27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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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未清理完毕、分支机构未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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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被质押或股权被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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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而被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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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存在限制、投诉、举报、信访、警示等提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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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