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真是个一言难尽的麻烦事儿,上次咱们说的是税务注销方面的问题,今天咱们来说说最后要走工商局注销备案流程的时候,要提交什么资料。
重要提示!!!阅读本文之前,请自查:
国税、地税分别注销了吗?
发票缴销了吗?防伪税控设备缴销了吗?
实缴资本印花税、租赁合同印花税、账本印花税缴了吗?
欠缴的社保费的清理了吗?
违法违章信息消掉了吗?还在工商经营异常名录里面吗?
清算组备案了吗?登报了吗?
如果都确定没有问题,那么请 go on~
先来说一般程序:
“成立清算组” → “清算组备案” → “做出清算报告” → “登报公告45日”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清算组负责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清算组成员是股东们或其他。
(2)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3)清算报告,需要经过股东会的确认和签字。
(4)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因为只有在报纸上公告45日后才能办理注销。
深圳市*****公司(注册号:*******)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 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地址:*******
(5)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6)如果一个公司有分公司,那得先把分公司注销掉,才能注销母公司;如果一个公司有子公司,或是对其他公司有投资关系,要先注销掉所有子公司或被投资公司,才能注销母公司。
注:以上申请材料都得加盖公章,除非你的公章丢了或已经缴销。那就得提供公安机关的公章缴销证明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
对了,现在不都可以“简易注销”了嘛…还需要这么麻烦吗?
并不是所有公司类型都能申请简易注销的。
这么说吧,简易注销主要针对的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公司。
2015年7月1日,深圳推行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2017年3月1日,深圳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都不能申请简易注销。
另外,下面这些“问题公司”也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还没有移出的
3、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还没有移出的
4、股权被冻结或出质的
5、涉及重大案件的
6、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7、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8、曾经申请过简易注销没有通过的
而且95商服网要提醒各位不要忘了税局这个重要的存在。对于以下三种公司,税局不提出异议,也就是说能够直接注销:
一是从来没有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也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三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经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
反之,有任何税务上没处理完的遗留问题,税局都会提出异议,让你简易注销不成。
当然,也有的公司符合“简易注销”规则,那就可以申请简易注销,需要的资料自然比较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解散公司的决议或决定;
(3)全体股东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
(4)注销公告。
各位想注销公司的请一定不要掉以轻心,只有材料准备齐全,才能顺利走完流程,还有问题的就给小编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