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5、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6、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7、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8、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部门负责人:严萍
联系电话:0556—5230391办公地址:罗岭镇财政所
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邮编:24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