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政所
职责:
1、负责财政预决算,负责向人大起草预算和决算报告,接受县财政监督。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核拨。
3、负责各种支农周转金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行政、企业单位财务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
5、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丁诚
办公地点:长风镇政府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6-5432621
邮编:246008
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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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财政预决算,负责向人大起草预算和决算报告,接受县财政监督。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核拨。
3、负责各种支农周转金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行政、企业单位财务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
5、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丁诚
办公地点:长风镇政府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6-54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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