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制定相关文件。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节约集约利用。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太湖山北路国土资源大楼
负责人:姚超
联系方式:0555-433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