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信访办
工作职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做好信访工作的登记、呈批、转办、催办、查处、报结、统计、归档等业务工作。研究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动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呼声,为领导决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信息。加强同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做好信访保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工作地点:教育局办公楼209室(花山区东苑小区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人:芮胜洪
联系方式:0555-888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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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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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访维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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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信访维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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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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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信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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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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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载有信访内容的材料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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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信访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