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部门名称: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工作职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工作地点:马鞍山市太白大道3555号
负责人:黄小杰
邮箱:maszrbhdglk@163.com
联系电话:0555-521111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