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艺术剧院主要职责:
1、创作、制作各类剧(节)目;
2、开展各种公益性演出活动,对外代表我市参加文化交流和艺术活动;
3、运用各种文艺形式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宣传我市文化和旅游事业;
4、提供各种舞台美术、音响、灯光、舞台设计、制作等;
5、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对外演出任务;
6、开展各种艺术培训,传播传统文化。
负责人:江晨(市艺术剧院总经理)
办公地址:雨山西路658号
联系电话:0555--23247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