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一、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
2.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3.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4.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5.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8楼
三、负 责 人:翁晶晶
四、联系方式:0555—8357080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