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一、工作职责:
1.承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2.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8楼
三、负 责 人:杨丽
四、联系方式:0555—8358632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