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提出的“双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村)双拥工作开展,创新双拥工作载体,规范双拥工作机制,特制定双拥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上级双拥工作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赋予的双拥工作任务;
二、制定并落实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村)双拥工作年度计划;
三、做好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拥军优抚政策,热情接待退役军人、军人、军属等来访,妥善化解决各类矛盾问题;
五、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双拥工作制度;
六、做好“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活动;
七、做好双拥工作宣传,培养典型,总结双拥工作经验;
八、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增进军民感情,努力打造双拥和谐、幸福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村)。
站长:朱代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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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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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