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市级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协助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督促检查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评估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金川区公园路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负责人:王玲
联系方式:0935-831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