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监督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法规政策的落实。
2、指导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负责中央及省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审批工作。
3、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资金稽察。指导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制度的实施。
4、承担中央及省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5、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指导编制和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督导检查、稽察、内部审计、监测评估等工作。提出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分配建议,并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6、指导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和报批。
7、负责全省水库移民信息化管理,指导水库移民统计工作。
8、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丁 毅
副处长: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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