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厅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
2、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答复工作。
3、组织研究拟订水利综合性政策,承担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报备等工作。
4、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厅“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组织调处跨市(州)水事纠纷。
6、组织指导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7、承办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法律顾问等工作。
8、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顾 贺
副处长:崔 嵘
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省统办3号楼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416502
传真:(0931)841331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