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甘肃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4262025-10-25 13:40  甘肃省水利厅

1、组织编制全省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课题)研究。

2、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定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3、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4、组织审查审批全省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和省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指导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5、负责提出中央及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含专项基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及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建议计划,组织指导中央及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负责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

6、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7、指导全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修订和概预算定额修编工作。

8、承担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

9、指导全省水利扶贫工作。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王亮国

副处长:杨宏博 张小锋

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省统办3号楼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411665
传真:(0931)841331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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