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望谟县王母街道朝阳路原望谟县急救中心大楼
负 责 人:夏兴甫
联系电话:0859-4617190
传真电话:0859-4617199
24小时值班电话:0859-4720777
邮政编码:552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财务、机关党建、应急指挥和信息工作、政策法规工作。
负责人:李陈成,联系电话:0859-4617190。
(二)综合股。负责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负责人:岑仕昌,联系电话:0859-4612160。
(三)安委办工作股。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黄诗佑,联系电话:0859-4615680。
二、下属机构
(一)望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 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和草原防火、地质灾害、消防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业务范围:受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授权或委托,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执法职能。
负责人:王自江,联系电话:0859-4617190。
(二)望谟县自然灾害监测中心
宗 旨:为全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支持辅助服务和保障。
业务范围:受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授权或委托,履行全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负责人:张俊,联系电话:0859-4612160。
(三)望谟县应急综合保障中心(望谟县应急救援中心)
宗 旨:为全县事故灾难、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支持辅助服务和保障。
业务范围:受望谟县应急管理局授权或委托,履行全县事故灾难、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综合辅助服务职能。
负责人:杨帆,联系电话:0859-461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