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7887178
负责人:林旋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二)党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7887161
负责人:莫俊亮
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及全县医疗卫生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群团组织和统战工作,负责党工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4-7893386
负责人:何崇晖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四)规划财务股。
联系电话:0774-7891742
负责人:李春姣
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重大卫生健康投资项目的立项及管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机构建设标准和规划;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预决算、会计核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节能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全县乡镇卫生院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以及上级专项资金的申请、拨入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与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的统计上报;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五)法制监督股
联系电话:0774-7898532
负责人:林娇玉
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婚后确诊为不育症,申请试用辅助生育技术生育夫妻的审批。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日常检查督查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网络建设
(六)应急与信访维稳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774-7887163
负责人:聂宪玉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中毒事件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承办、交办、转送、督办信访事项;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应急处置卫生信访突发事件;调查、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供卫生计生信访信息,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健康信访工作的信息统计,定期上报信访统计数据;向信访人宣传与卫生健康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7891650
负责人:陈新代
贯彻执行国家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制订的免疫规划;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监督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卫生城镇美丽工程建设和以农村改厕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价;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承办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妇幼健康服务股。
联系电话:0774-7888553
负责人:龙小艳
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九)医政医管股(干部保健股)。
联系电话:0774-7892842
负责人:熊春勇
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推进综合性医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负责全县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卫生下乡、征兵体检、残疾人康复、巡回医疗义诊等社会公益性医疗服务活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审核;协助做好卫生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协助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县直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基层卫生股。
联系电话:0774-7895313
负责人:何花球
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联系电话:0774-7887162
负责人:李德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科教宣传股。
联系电话:0774-7880119
负责人:胡兴稳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重点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县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和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协调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援助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负责卫生健康政策、知识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中医药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7898531
负责人:杨如建
拟订和实施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战略和规划; 指导全县中西医结合、中医民族医工作;负责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监督管理全县中医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民族医机构的结构布局及改革;组织开展全县中医民族医机构校验及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检查和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
(十四)体制改革股(医改办)。
联系电话:0774-7887173
负责人:黄祥国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全县医疗机构医联体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下属机构:
机构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东开发区
联系电话:0774-7882464
电子邮箱:fcwsjkzx@gxj.gxhz.gov.cn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要领导:
蒋先辉,男,瑶族,1971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富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全县的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城镇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八)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其他疾控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路28号
联系电话:0774-7891759
电子邮箱:fcwswjs@gxj.gxhz.gov.cn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要领导:
郭秀辉,男,瑶族,1972年8月生,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卫健党工委委员、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
(一)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许可工作。
(二)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对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五)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六)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七)负责规范中医药卫生领域执业行为监督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八)对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九)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文教路7号
联系电话:0774-7882136
电子邮箱:fcwsrmyy@gxj.gxhz.gov.cn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要领导:
明新周,男,瑶族,1975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二)负责医疗卫生、急救、预防、保健及康复工作。
(三)负责疑难病例、重症病例的诊疗及抢救工作。
(四)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及非传染性慢性病的治疗和防控工作。
(五)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工作。
(六)承担富川瑶族自治县、乡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人员进修和学习培训工作。
(七)承担医学项目研究、技术开发及推广工作。
(八)承担医学院校医疗卫生人才的临床教学、指导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至古城路段三里亭处
联系电话:0774-78836654
电子邮箱:fcwsmzyyy@gxj.gxhz.gov.cn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要领导:
林海梅,女,瑶族,1980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民族医医院院长、党总支部副书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瑶医药等综合卫生技术服务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统筹和直接指导全县中医药养生保健及其他综合诊疗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县人民群众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疾病预防、急诊急救、康复等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三)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瑶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七)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八)做好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落实公立惠民政策。
(九)承担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及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机构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马鞍山路28号
联系电话:0774-7885422
电子邮箱:fcwsfybjy@gxj.gxhz.gov.cn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要领导:
周炳科,男,瑶族,1967年10月生,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现任富川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主要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儿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职责。
(二)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承担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的组织与实施。
(四)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与计划生育服务的技术培训、科学研究、信息管理、技术推广、项目管理、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人员培训等任务。
(七)负责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相关信息采集,建立技术指导与培训下级服务机构的有效工作机制,承担下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转诊。
(八)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