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442025-02-06 18:47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科技信息股)。

负责人:梁明会

联系电话:0774-5282308

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外事、安全、双拥、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指导、监督本单位专项经费和装备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承担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保障;负责本单位保险、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参与司法行政外事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本单位车辆管理。

(二)法治督察股。

负责人:莫汶瑾

联系电话:0774-5299480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部门的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司法局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负责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政府法律法规事务股。

负责人:黄花

联系电话:0774-5280399

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负责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和司法局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负责人:邱振兰

联系电话:0774-5299727

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协调解决本级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下级人民政府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代理区人民政府和司法局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组织处理其他涉及区人民政府和司法局的非诉讼民事纠纷。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八步区社区矫正警察大队)。

负责人:陈彬

联系电话:0774-5272653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及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人:陈家潘

联系电话:0774-5280676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人:陈敏

联系电话:0774-5283964

负责指导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刘柏壮

联系电话:0774-5270148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实施区本级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律师工作股。

负责人:刘柏壮

联系电话:0774-5091883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许可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人事教育股。

负责人:罗月杏

联系电话:0774-5280793

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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