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股。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核、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拟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按权限审查核查全县水利建设项目;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和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和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管理;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和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预决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价格管理、非税收收入管理等制度、办法。
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及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负责水事纠纷处理;组织指导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
(二)县河长制办公室。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县河长制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相关文件草案;承担县河长会议、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乐业县河长会议、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河长制工作,综合协调、调度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指导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县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协助县总河长、河长组织实施对乡(镇)河长、县相关部门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指导开展对乡、村级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信息平台的搭建和信息工作的报送、汇总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岑明株
联系电话:0776-7925080
电话:0776-7925080
地址:乐业县同乐镇宜林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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