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贯彻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区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健康港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承担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和卫生健康机构党的建设。
负责人:伍慧娟
联系电话:0775-425828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8号(港北区疾控中心旁)
(二)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负责人:黄汉波
联系电话:0775-42582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8号(港北区疾控中心旁)
(三)医政医管股。
落实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意见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中医药(含中医药结合、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区中医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药民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及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参与以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重点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负责人:黄丽冬
联系电话:0775-425851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8号(港北区疾控中心旁)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
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区健康扶贫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学校卫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精神类疾病防治体系建设,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管理工作,贯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健康城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拟定全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训、技术指导、考核评比和验收等。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做好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负责全区卫生检查评比和创建卫生区、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社会动员、组织群众性卫生活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黄莉
联系电话:0775-425827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8号(港北区疾控中心旁)
(五)妇幼健康股。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全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
负责人:黄莉
联系电话:0775-425827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8号(港北区疾控中心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