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管理、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镇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镇各村(社区)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
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
袁成宏 |
0777-6581020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2 |
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镇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陈荫福 |
0777-6582808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3 |
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林业生产、水利发展、村镇规划建设、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商务、粮食、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 |
曾志琴 |
0777-6582611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4 |
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老龄、就业和社会保障、医保、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区建设、水库移民等社会事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依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 |
何英钦 |
0777-6582611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5 |
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和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监察室工作。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
陈礼恒 |
0777-6584078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6 |
(一)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林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领域发展规划。 (三)协助做好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林业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檀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彭武华 |
0777-6581010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7 |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扶残助残、低保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扶残助残、低保事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社区、行政村平台开展就业和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辖区内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负责上报各项就业统计报表。 (四)负责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按规定审核、补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汇总、上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补偿情况;指导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工作和检查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群众住院费用补偿情况。 (五)负责做好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工资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工作。 (六)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企事业单位依法用工。 (七)负责协助调查处理就业、社保、医保以及劳动监察工作中发生的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等。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檀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许宗福 |
0777-6583391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8 |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共卫生、卫生健康、卫生应急、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公共卫生、卫生健康、卫生应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三)协助制定全镇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 (四)负责开展公共卫生、卫生健康、卫生应急、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协助做好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执法监管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檀圩镇卫生健康服务所 |
黄定贤 |
0777-6582116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36号 |
9 |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事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四)负责广播、电视、电影、新闻、旅游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 (五)负责搞好全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檀圩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 |
劳运章 |
0777-6581038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10 |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河道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协助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水利改革发展规划。 (三)协助做好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规划建设、验收和建后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好水土流失和治理工作,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 (四)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协助组织抗洪抢险;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预防饮水安全事件发生,协助做好水行政执法和水利监督检查。 (五)负责做好促进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水利业务培训和水利技术服务,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其他水利新技术、新成果,做好水利信息收集和水利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收集辖区内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负责协助组织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七)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报送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檀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梁肇东 |
0777-6581038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11 |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困难帮扶、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三)负责退役军人联络接待、来信来访、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四)负责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情况反映等工作。 (六)协助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七)协助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八)协助有关单位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九)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檀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朱明璋 |
0777-6581538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12 |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并组织有关单位调解、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和来信来访,协调和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定期排摸、梳理、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复杂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种集中整治行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预防犯罪、反邪教、重点人群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开展法治、综治、禁毒、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 (五)协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毒情排查、禁种铲毒、禁毒宣传和吸毒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打击处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檀圩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陈礼恒 |
0777-6581459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
13 |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协助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及结果送达工作。 (三)协助实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踏勘工作。 (四)协助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代办服务。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灵山县檀圩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施鑫 |
0777-6581038 |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期除外)檀圩镇灵钦路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