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机关财务、接待后勤、安全保卫、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单位的改革发展等问题,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党委会日常工作。 研究草拟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法制建设,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所监管单位维稳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改制后剥离的非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离休人员、内退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
吴镝 |
0777-2859566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办公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5楼 |
2 |
承担企业清产核资、工资总额、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国有资产变动、资产评估等事项的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产权纠纷调处、评估、资本经营预算等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市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工作;承担市直属企业国有资产(含股权)处置的审核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划转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市直属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综合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调控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 |
产权管理与统计评价科 |
蔡如贵 |
0777-2839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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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研究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拟订所监管重要骨干企业的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审核所监管重要骨干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重要骨干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拟定市政企分开和企业国有产权改革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市直属政企分开和企业国有产权改革工作。 |
企业改革改组发展科 |
刘钻学 |
0777-2836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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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国有股权代表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向市直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制订派员方案,负责派驻企业的监事的派出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的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自治区国资委做好自治区在钦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
人事科 |
胡晓林 |
0777-2838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