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与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绩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负责人:裴铁勇,
联系电话:0770-7684724。
二、渔业股
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组织起草渔业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渔业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各级惠渔政策落实。
负责人:陈福彩,
联系电话:0770-7662603。
三、畜牧兽医股
负责起草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兽医及兽药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负责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显永,
联系电话:0770-7662639。
四、种植业与农田农机管理股
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撂荒耕地治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起草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参与拟订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
负责人:成美华,
联系电话:0770-7673618。
五、政策改革与农村事业股
制定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负责人:麦彩胜,
联系电话:0770-2289709。
六、法规科教安全监管股
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牵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工作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组织行政诉讼、普法宣传等工作。牵头受理政府“12345”平台举报、投诉热线批转线索。
负责人:洪春绘,
联系电话:0770-7665985。
七、乡村产业与对外合作股
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负责人:黄文龙,
联系电话:0770-7693649。
八、水利规划建设管理股
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市水库、水闸、海河堤、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灌溉及农村水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KW)等水利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落实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及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廖汝武,
联系电话:0770-7681051。
九、水资源水保股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水资源调度、水土保持和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及水土保持规划。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治理和生态修复。指导、监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生安,
联系电话:0770-7655152。
十、农办综合股
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
十一、帮扶促进股
承担脱贫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加强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负责人:杨孙坤,
联系电话:0770-7663158。
十二、乡村建设股
协调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指导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机制。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负责人:秦永柱,
联系电话:0770-769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