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执法股、水气环境管理股、土壤环境管理股、综合管理股、监测站等6个股室。
(一)办公室。
文电、会务、档案、人事、党群、资产管理、部门预算、财务、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离退休人员、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等工作。
(负责人:蒋婷婷,联系方式:0773—8210588。)
(二)行政执法股。
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承担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联络对接工作。承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开展对相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督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朱海,联系方式:0773—8219739。)
(三)水气环境管理股。
负责辖区地表水、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辆尾气等污染防治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水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情况考核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厂监管、大气面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应对气候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功能区划工作等工作,协助处理跨界水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负责人:宋开慧,联系方式:0773—8218986。)
(四)土壤环境管理股。
负责辖区土壤、重金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重金属污染物以及其他土壤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核技术应用和辐射环境监测及重点辐射源监督性监测、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等工作。
(负责人:唐能能,联系方式:0773—8191576。)
(五)综合管理股。
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综合管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环评审查、行政审批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执法人员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组织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配合编制环境质量报告文件、协助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发布等工作。
(负责人:陈飘雪,联系方式:0773—2221865。)
(六)恭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负责做好相关监测工作。
(负责人:文岐斌,联系方式:0773—22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