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法制股、“三大纠纷”调处股等7个股室,及9个乡镇司法所。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档案、督察督办、政务公开、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潘水琼,联系方式:0773-8212299。)
(二)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检查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负责人:杨清国,联系方式:0773-8222030。)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李素琴,联系方式:0773-8218900。)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指导人民群体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措施的落实。
(负责人:李莉菲,联系电话:0773-8210148。)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
(负责人:黎志成、联系电话:0773-8222148。)
(六)法制股。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划,合法性审查、修改、备案、实施后评估、清理等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人:蔡海霞,联系电话:0773-8212569。)
(七)“三大纠纷”调处股。
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开展“三大纠纷”案件调解、处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跨省、跨市、跨县(市、区)“三大纠纷”案件的协办工作。
(负责人:陆天席,联系电话:0773-821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