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生态环境保护大队等15个股室。
(一)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负责人:周小英,联系方式:0773—8212946)
(二)政工室。
负责公安政治、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荣华,联系方式:0773—8210381)
(三)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负责人:黄丽霞,联系方式:0773—8210312)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何勇斌,联系方式:0773—8211429)
(五)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负责人:蒋大建)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负责人:陈庆华)
(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组织实施全县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网上情报侦察以及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收集和研判等工作;管理、使用网上技术侦察设施与系统;建立和实施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工作。
(负责人:成春笈)
(八)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刑事案件预审、报捕、起诉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搜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况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协助跨辖区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负责刑事技术、刑事犯罪资料等基础业务工作和各类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
(负责人:周旋,联系方式:0773—8221668)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承办对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县经济犯罪侦查秘密力量和职业据点的建设工作。
(负责人:李邦亮)
(十)禁毒大队(加挂自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禁种、禁贩、禁吸毒品工作和涉毒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承办自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开展禁毒、反毒品宣传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泓剑)
(十一)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
(负责人:赵福明,联系方式:0773—8390996)
(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办理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居留、旅行、就业以及出入及港澳台同胞出入境和回国定居等行政管理工作;受理中国公民因公(私)出国(境)申请工作,办理公民因公(私)出入国(境)的有关手续;研究国外境外移民政策;处理涉外案(事)件;负责国外境外驻本县机构的暂住居留管理;负责依法管理国籍,受理国籍申请。
(负责人:陈国斌,联系方式:0773—8215023)
(十三)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加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现行案件进行现场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制止和打击犯罪;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以及自然灾害事故,进行社会服务,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全方位实行多功能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管理。
(负责人:熊伟,联系方式:0773—8222233)
(十四)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负责人:龙玉敏,联系方式:0773—8217518)
(十五)生态环境保护大队。
负责协助配合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活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对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负责指导辖区各生态环境保护中队开展生态环境案件查处、日常巡逻防护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等基础信息数据,负责组织各中队召开情报研判分析会,预防、打击辖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现象;负责与县检察院、法院沟通,解决辖区内生态环境案件相关法律适用事宜;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徐蓉,联系方式:0773—8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