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与改革股、农业农村事务综合管理股、农业产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水利工作办公室、水产畜牧兽医和农机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等8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应急、督办、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政务公开、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负责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评选、表彰工作。
(负责人:郭伟倩,联系方式:0773-7512523)
(二)政策法规股与改革股。
承担全市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或协调农牧渔、水利、农机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起草、拟订。牵头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农牧渔、水利、农机等行政审批工作及政务服务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组织开展“三农”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举措及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及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
(负责人:杨侯,联系方式:0773-7516231)
(三)农业农村事务综合管理股。
承担推动农村社会事业、 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发展及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工作事务。指导美丽乡村、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负责人:黄维忠,联系方式:0773-7510760)
(四)农业产业管理股。
负责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及农业农村相 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负责人:蒋爱军,联系方式:0773-7512065)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实施监控,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对辖区内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的工作。监督管理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杨昌建,联系方式:0773-7515135)
(六)水利工作办公室。
承担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的指导工作,实施水源地保护项目。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内及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和水 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工作。承担节约用水,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土保持,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水利科技等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协调县域内水事纠纷调处。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杨盛诚,联系方式:0773-7512306)
(七)水产畜牧兽医和农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县畜牧业、 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水产畜牧兽医及农机行政管理、审批、监督等管理职能。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渔业水域保护与管理,动物防疫检疫,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农机安全监理等所涉 的相关工作,负责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的办理。
(负责人:曾庆红,联系方式:0773-7513729)
(八)计划财务股。
协调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畜牧渔业、水利事业发展等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及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投资及项目资金管理,协调承担建设项目实施和产业综合开发管理的工作。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及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系统有关统计工作。
(负责人:谢培凤,联系方式:0773-751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