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绩效考核、水库移民、工会等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普法宣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蒋芳艳联系电话:0773-6222120)
(二)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岗位设置和人事档案管理、调资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股室负责人:常璨联系电话:0773-6220490)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兴安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健康兴安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上级项目的落实。
(股室负责人:唐亿和联系电话:0773-6218323)
(四)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股室负责人:文志斌联系电话:0773-6215867)
(五)体制改革股。
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股室负责人:季冬玲联系电话:0773-6228923)
(六)爱卫艾防疾病预防控制股。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全县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管理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科研项目,组织进行艾滋病防治经费、设备等相关资源配置,负责全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参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股室负责人:王亚萍联系电话:0773-6218329)
(七)医政医管综合监督股(中医药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全县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査。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划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县中医民族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发展和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及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兴安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兴安县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兴安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股室负责人:唐义联系电话:0773-6226113)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县健康扶贫管理、脱贫攻坚工作。
(股室负责人:钟华玲联系电话:0773-6218311)
(九)妇幼健康股。
拟定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县级相关妇幼健康项目,管理妇幼健康相关信息。负责相关妇女儿童工作。
(股室负责人:杨红玉联系电话:0773-6228859)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自治区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股室负责人:彭莉联系电话:0773-6226911)
办公地址:兴安县兴安镇康宁街57号
负 责 人:蒋涛
联系电话:0773-62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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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