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股、应急综合救援股、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等7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肖灵芝,0773-4816442)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草拟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重要文稿及综合性材料,审核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以局(含协调机构)名义印发的文字材料。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调研督查、机关节能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做好政务服务、日常值守、卫生清洁、信访接待、维稳、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车辆管理以及与局机关外事活动有关的接待工作。负责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承担组织协调迎接自治区、市、县三级年终绩效考核及其相关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二)政工股(负责人:袁琼,0773-4816679)
负责制定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进行督促落实;负责制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含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的规划与计划,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安排机关党委有关会议,协助机关党委负责接待、受理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通过信访工作沟通机关党委与群众联系、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党员的教育计划,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指导支部党建、党费的收缴及党报党刊的征订与发放等工作,同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的管理考核、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察、调配、奖惩、退休、辞职、辞退等各项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管理全局人事档案并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地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负责本局工、青、妇工作,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三)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蒋春常,0773-4826798)
负责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管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平安社区和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以及负责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周青月,0773-4816799)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及负责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五)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胡艳芳,0773-4836791)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的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直报系统及文件起草)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并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相关执法系统。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六)应急综合救援股(负责人:蒋光毅,0773-4816671)
负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对较大灾害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上级要求参与对外应急救援。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七)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负责人:唐军,0773-4815293)
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规划避难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全县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地震监测预警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