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652024-11-13 21:00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消防、防雷、避震管理股,审批办等7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蒋芳,0773-481540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对外联络、重要文稿的起草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研、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考评、新闻宣传、职称评定及执业资格认定、注册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行业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转办和督办(其他股室做好相关信访件的承办并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本局公务用车租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人:滕建,0773-4820996)

负责牵头拟订行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推进行业法治工作;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事务。协调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人:蔡桂溶,0773-4812017)

制定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维护费及建设配套费计划并对资金运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资金资产监管核算、财务运行、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办理本局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监管;负责机关劳动工资、职工的统计及奖惩、福利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胡向阳,0773-4821997)

负责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的执业监督管理和诚信管理;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管理和监督;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标准规范的宣贯与实施;指导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协调相关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建筑业劳保等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筑业劳务工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协调检查督促重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协调、监督县重点工程的招标、监理、验收、结算工作;指导各乡(镇)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库及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的研究;负责行业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与管理;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活动;负责建筑节能和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智慧城市等专项工作;负责大型公共建筑和20万以上住宅小区的能耗核准事项;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试点项目;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与推广应用;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以及技术进步项目的审定和论证工作。

拟订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依法行使监督查处权利,强化监督管理。

(五)住房保障股(负责人:颜新兰,0773-4820997)

负责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保障性住房、棚改、房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县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县本级保障房中长期建设专项规划;拟订并下达全县保障房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督促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公共租赁房的管理工作;对局管公房租赁资金和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物业服务、物业维修资金行政管理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县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管全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房屋征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房屋征收、拆迁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安全鉴定、室内装修行政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房屋安全、室内环境检测、绿色环保装修;负责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危旧房屋普查统计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全县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拟定房地产分类调控措施。

拟订全县房屋交易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牵头拟订全县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

(六)消防、防雷、避震管理股(负责人:唐厚博,0773-4821996)

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防雷设计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专家评审;参与重大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原地震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能。

(七)审批办(负责人:周明龙,0773-4820993)

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本局服务窗口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及城建档案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局文书档案、职工档案、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接收和保管全县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和部分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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