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各区(县)办理结婚登记流程及咨询电话

桂林市各区(县)办理结婚登记流程及咨询电话

1972024-11-07 10:13  95商服网

核实办理条件:

要进行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需具备的条件

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男女双方能够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登记须知:

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

我市辖区内各婚姻登记机关(不含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事项。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试点期间,双方均非广西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广西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同时,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广西区内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区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不含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进行预约:

点击访问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网,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网上预约。

↶点击下方图标进行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温馨提示

❥已经预约成功,但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的,请至少提前两天撤销预约;

❥已经预约成功,但想更改预约日期的,请先撤销预约,再重新预约。

打电话☎预约

桂林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和咨询电话

登记机关

地址

办公号码

七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七星区漓江路19号客世界商业广场负一楼2号扶梯旁

0773-5825520

秀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桂林市中山北路27号桂林市婚育服务中心

0773-2815691

象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象山区翠竹路2号蔚思大厦3楼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0773-7593430

叠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桂林市中山北路27号桂林市婚育服务中心

0773-2815693

雁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桂林市中山北路27号桂林市婚育服务中心

0773-2860869

临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临桂区环湖路39号

0773-5586531

阳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阳朔县蟠桃路72号

0773-8826819

灵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灵川县灵南路7号

0773-6818619

全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全州县全州镇西堤路2号

0773-4810209

兴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兴安县朝阳路大圆盘145号

0773-6217837

永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水福县妇幼保健院4楼

0773-8556906

灌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灌阳县江本新区创业大厦西附楼(县服务中心)

0773-4237252

龙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北岸社区幸福街2号

0773-7510258

资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资源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0773-8966187

平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平乐县平乐镇上关社区正西街21号

0773-7883530

荔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岸金雷桥头

0773-7228051

恭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恭城县县城滨江苑

0773-8220608

准备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有婚史的需提供上一段婚姻解除的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居民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还需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居住证。

双方当事人3张大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头部应占照片的2/3)。

进行登记办理现场流程: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预约好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员对男女双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受理双方结婚登记申请,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查;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现场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印;

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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