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 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联系电话:0773-2822765。
2、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27802。
3、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99823。
4、保健科
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51334。
5、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市中医民族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发展和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及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联系电话:0773-2899191。
6、艾滋病防治科
协调、组织全市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管理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科研项目,组织进行艾滋病防治经费、设备等相关资源配置, 负责全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83301。
7、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自治区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联系电话:0773-2813975。
8、妇幼健康科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相关妇幼健康项目,管理妇幼健康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773-2825997。
9、老龄健康科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36800。
10、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
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指导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05049。
11、科教宣传科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50654。
12、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参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联系电话:0773-3687732。
13、基层卫生健康科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健康扶贫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99012。
14、医政医管科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
联系电话:0773-2823680。
15、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83106。
16、体制改革科
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 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联系电话:0773-2899350。
17、财务科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04997。
18、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桂林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健康桂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73-3687710。
19、人事科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773-2821622。
负责人:刘斌(主持工作)
二、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和人民路交叉路口鼎晟大厦7-8楼
三、办公电话:0773—2822765。
四、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