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交通运输局(隆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5个机构:
(一)办公室(含交通战备办)。负责局(大队)各种会议、业务集中学习的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负责文件函件的收发和归档保管,根据来文来函的批办意见,组织相关股室、中队和人员进行落实;收集、整理各内设机构工作资料,编写全局(大队)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专题调研和行业宣传工作;开展日常对外接待;负责单位行政印鉴的管理;负责交通战备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教信息科、人事科、交通战备办。
(联系电话:0771-6522203)
(二)财务股。负责管理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各种财务票证的申领、保管和发放,负责开具行政处罚法罚款收据;编制财务报表,汇编上报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
(联系电话:0771-6524102)
(三)规划建设管理股。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发展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客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依法承担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设计文件、重大技术方案;配合开展与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相关的实地核验、技术性审查、业务协同、信息交流等工作,依职责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规划计划司、公路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公路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771-6523229)
(四)综合执法一中队(行业监管)。负责实施交通运输各行业行政许可(备案)、在册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检查和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车船营运证件配发、营运车辆审验、道路水路运输及汽车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经营信誉考核、交通运输行业统计、渔船检验等,依职责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科、政务服务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水运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及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771-6507677)
(五)综合执法二中队(秩序监管)。负责实施道路水路客货运输、汽车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秩序、路产路权受侵案件执法检查调查,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路产路权受侵追责追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治超检测站场、涉案车辆及设施设备保管场地等,依职责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具体履行县治超办工作职责 ,管理不停车检测系统的数据推送及硬件设施维护。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对接联系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771-653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