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402024-10-15 17:36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内部审计、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党群等工作。指导发展改革系统人才队伍和干部能力建设。承担行政复议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771-6522169

(二)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重大课题。提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协调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承担牵头建立健全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调控目标和政策趋向,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等相关政策建议。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统筹协调推进加快服务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拟订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联系电话:0771-6520229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地区振兴股。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目录建议。安排县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相关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统筹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协调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新区规划布局和设立申报相关工作。协调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承担实施向海经济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规划、政策。提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水库移民管理职责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组织拟订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生态退化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综合治理发展。牵头编制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关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771-6521850

)社会发展和农村经济股。参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关政策建议,协调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相关重大项目。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

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分工安排本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统筹“两业融合”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发展。

(联系电话:0771-6526713

)产业发展和能源保股。统筹指导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工作,提出隆安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参与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议。统筹全县贯彻落实自治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腹地工作,提出相关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议。统筹推进区域合作,配合自治区、南宁市提出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议,配合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承担落实国家支持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重要文件相关工作,跟踪协调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情况并及时实施动态优化调整充实,配合自治区、南宁市争取国家对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支持的全县统筹协调。承担落实国家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投资、生产制造、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政策创新、平台开放利用等全方位全过程便利化的重大问题。

贯彻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利用外资项目。承担全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国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全产能和装备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

监测研判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落实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关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和产业基地布局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新建工业项目。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高技术相关重大项目。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管

(联系电话:0771-6529502

)科股。承担统筹创新体系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拟定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建议,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科研诚信建设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制度、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统计关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智库等工作。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71-6525020

(七)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办公室牵头组织推进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起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推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统筹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开展国际、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及交流活动。

监测、分析和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政策机制性评估。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负责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推介。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国内竞争力。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金融监管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落实国家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建立重点产业常态化项目推荐机制,会同关部门开展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会同关部门支持科技型企业项目融资专项工作,牵头负责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771-6526366

(八)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公共服务价格和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定相关管理原则、方法。拟订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组织价格听证。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规定、程序承担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成本监审任务。负责县级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监审。

(联系电话:0771-6529709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建立战略物资储备体系和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拟订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拟订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负责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粮食、糖棉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棉糖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管理粮食轮换计划。组织拟订全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粮食产业发展,承担全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负责协调军粮供应和产销合作工作。承担全粮食、糖棉和战略储备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及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研究提出全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所属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相关案件督查督办。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重大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负责统筹协调粮食安全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71-6522007

国防动员股。组织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动员。负责全国防动员建设政策法规研究,组织起草全县国防动员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宣传教育的组织指导。负责战时组织城市防空袭工作依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联系电话:0771-6507720

(十一)糖业发展股。统筹推进糖业农工贸一体化发展。拟订糖业发展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起草糖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糖业年度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推进产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指导“互联网+糖业”工作。负责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统筹推进糖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糖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指导食糖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负责落实和拟订食糖储备调控政策、措施。指导开展食糖储备(存)工作。负责糖业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协同关部门开展产业损害预警工作。指导开展糖业政银企合作。指导全糖业企业开展国际合作。

(联系电话:0771-65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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