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秘书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2475
负责人:梁婵
工作职责:
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协调信息化建设。承担本系统资产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3969
负责人:隆珠华
工作职责:
承担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和二层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财务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3333
负责人:潘华盛
工作职责:
配合征收管理相关专项资金。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年度预算。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具体征缴。负责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审核拨付。负责对土地出让收支业务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填报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负责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费用上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劳动工资、经费管理、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四)法规监察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7543
负责人:黄复
工作职责:
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自然资源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本部门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等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的移送工作。负责对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并提出意见,组织闲置土地听证、诉讼等工作。与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对接,协助、指导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统筹协调城区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局拟作出的重大决策及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开展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1141
负责人:冯馨媛
工作职责: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六)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信息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3061
负责人:阮贤芳
工作职责: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城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城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组织编制城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区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城市勘察测量市场。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在本城区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拟订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制定全城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规定,负责全城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立、运行、维护及信息入库工作。
(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3061
负责人:阮贤芳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八)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5556
负责人:邝苑琦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相关考核标准。落实全城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开展城区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城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级和价格评估。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指导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划拨土地成本核算相关工作,负责划拨土地收益金的征缴指导工作。
(九)地质管理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16136
负责人:唐美珍
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全城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配合开展自治区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和矿业遗迹的保护。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3060
负责人:李峥
工作职责:
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指导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工作。
(十一)矿产资源管理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2939
负责人:潘方杰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及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城区矿业权市场。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城区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配合做好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信访与自然资源纠纷调处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2462
负责人:韦承林
工作职责:
承担信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十三)国土空间规划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2985
负责人:刘宏刚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城区规划范围内城乡规划实施的规划管理工作。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指导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地方国土空间规划,承担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上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全城区“多规合一”工作。负责组织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武鸣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开展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条件论证工作,负责项目选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工作。负责指导城区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发布、宣传、入库工作。负责城区村镇规划的统一协调指导。拟订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推进全城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参与村镇建设有关计划、规划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指导乡镇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负责组织全城区市政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之外的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研究、审查及统筹衔接工作。贯彻执行市政、交通规划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政、交通专项规划进行综合统筹平衡,参与铁路、公路、轨道交通、跨区域管线选线等前期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控制线的实施管理和相关审核工作,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的交通专项规划及许可涉及的技术支撑。负责组织拟订国土空间区域内市政、交通设施的管控要求并监督实施。负责地下空间利用工程和绿化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实施计划。执行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土地出让、转让、收储、划拨以及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规划管理的职责。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审定除市政设施类以外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拟订规划核实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武鸣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十四)建设用地报批股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兴武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71-6222835
负责人:韦春艳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临时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项目用地方面的跟踪推进和沟通协调工作。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上报工作,承担对城区集体土地(含国有农用地)农转用征收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指导。负责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的制定、解释及宣传培训,负责配合征地拆迁部门做好征地实施工作,负责征地信息系统建设和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级市区地价、统一年产值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