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
职能:
(一)承担上呈下达、综合协调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理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机构编制、机要保密,绩效考评、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文秘档案、来信来访、政务服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联系武装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制订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部门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部门联合审批、并联审批;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增设和考核;指导村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771-4178002
2、组织办(党建办)
职能:负责在上级党委以及本级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上级党委以及本级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管理干部编制工作有关事宜;完成上级党委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771-4179381
3、纪委办
职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771-4179607
4、宣传办(党史办、创城创卫办)
职能: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联、创文明城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4179383
5、财务室
职能:负责政府机关每月财务报表报送、日常经费申请、开支报销结算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4179806
6、社会事务办
职能:负责办理低保、特困、高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离休村干、儿童督导、留守老人、流浪人员等工作
联系电话:4178523
7、乡村振兴办
职能: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2635379
8、经济发展办
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固定资产投资上报,农民人均纯收入、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全年预计等统计上报等统计工作。
(二)二层机构
1、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职能: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林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联系方式:077-4300916
2、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
(一)负责农业和农机化技术推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指导病虫防治工作;负责农作物栽培管理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扶贫工作,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试验、咨询、指导和培训;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和教育;负责农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农业机械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
(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管理和保护当地水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负责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防汛,抗旱组织与实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联系方式:0771-4179600
3、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职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艾滋病防治,妇幼健康,对卫生计生综合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计划生育,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调查摸底和协助帮扶,协助爱国卫生,卫生计生各项业务培训指导,宣传卫生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等工作。
联系方式:0771-4178017
4、财政所
职能: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编制乡镇财政决算;组织、协调乡镇政府调控收入及其管理;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及核兑;监管乡镇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乡镇财政周转金清收;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的指标管理下达支付;负责延安镇干部职工的工资统发业务;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771-4177633
5、司法所
职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城区司法局和乡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0771-4178808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职能: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政法领域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专项考评。
联系方式:0771-4178808
7、水产畜牧兽医站
职能: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负责畜牧、饲料、草地、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
联系方式:0771-4178532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档案管理、劳动培训、劳动就业、劳动监察等工作。
联系方式:0771-4179590
9、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能:协助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 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参战民兵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优抚经费申报以及参战民兵的生活补助申报工作。
10、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
职能: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影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二、办公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团结路8号
乘车路线:市内可乘坐31路、41路等公交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江南客运站下车,再转车至苏圩镇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四、联系方式
邮编:530228
联系电话:0771-4178002
传真:0771-4178544
电子邮箱:jnqsxzrmzf@163.com
五、负责人信息
罗恩华 苏圩镇党委书记
韦艳玲 苏圩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陆 治 苏圩镇人大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