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
职能: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和分析问题,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有价值的情况;处理党务、政务日常工作,建立科学办事程序,疏通纵横关系,建立信息网络,作出信息反馈;负责对党委和政府决议、决定等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和检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接待工作;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保密工作、年鉴资料汇集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档案、保密、文印和党委、政府负责人的秘书工作;协助完成部分绩效考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1113
2、人大办
职能: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等工作;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接访工作;承办镇党委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1803
3、纪委办
职能:在城区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受理对镇直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效能情况的投诉、举报、申诉和控告;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督查机构的工作;承办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810007
4、组织办
职能:负责基层党组织管理、党组织标准化及制度化建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察、任用、调配、培养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建设工作;对接城区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承办城区党委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810010
5、宣传办
职能: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统战、教育、创城等工作;对接区委宣传部、统战部、科协、文联、教育局等;承办城区党委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810012
6、乡村振兴办
职能:负责防返贫监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对接城区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指挥部、城区乡村振兴局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1038
7、民政办
职能:负责辖区内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民政业务的申请受理和调查核实工作;落实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对接城区民政局;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1506
8、经发办
职能:负责经济贸易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营商环境管理、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统计等工作;对接城区经信局、发改局、统计局、投促中心等业务部门;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暂无固定电话
9、残联办
职能:负责维护辖区内残疾人相关权利;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和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对接城区残联;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810067
(二)二层机构
1、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农业和农机化技术推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指导病虫防治工作;负责农作物栽培管理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扶贫工作,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试验、咨询、指导和培训;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和教育;负责农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农业机械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管理和保护当地水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负责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防汛抗旱组织与实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1114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为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抗灾救灾、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人事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2163
3、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
职能: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影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暂无固定电话
4、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职能: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林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795695
5、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职能: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接受城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接受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开展本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1182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职能: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政法领域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专项考评;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3362148
7、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能:协助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助、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事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城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参战民兵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等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和参战民兵。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参战民兵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优抚经费申报以及参战民兵的生活补助申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1-4957969
二、办公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西街6号
乘车路线:于江南区乘坐D275(旅游1路)到江西镇人民政府站点即可到达。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530047
联系电话:0771-3361113
传真:0771-3361113
电子邮箱:jxz3361456@163.com
五、负责人信息
马升超镇党委书记
苏复晖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黄永波 镇人大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