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南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771-3860039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451
(三)政治部
负责本系统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监督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21
(四)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12
(五)组织培训科
组织、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理论学习和评比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13
(六)法治调研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
联系电话:0771-3389129
(七)法治督察科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接受各县(市、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26
(八)立法一科
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审查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5530800
(九)立法二科
负责政府规章立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828
(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1-5534621
(十一)政府法律事务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和本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本局涉法事务。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联系电话:0771-5531009
(十二)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358
(十三)行政复议立案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工作。
联系电话:0771-5532431
(十四)行政复议一科(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负责办理以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联系电话:0771-5539891
(十五)行政复议二科
负责办理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联系电话:0771-5539891
(十六)行政诉讼应诉科(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事务办公室)
负责以市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相关工作。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
联系电话:0771-5534119
(十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综合协调涉及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培训考试,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牵头负责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5534056
(十八)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全市法律职业人员任前培训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23
(十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20
(二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71-3389109
(二十一)律师工作科
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和违法执业行政处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牵头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协会。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71-5530468
(二十二)装备财务保障科
负责本系统警务、业务装备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17
(二十三)科技信息科
指导、管理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官网及各类业务系统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248
(二十四)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71-3860056
二、南宁市司法局管理3个事业单位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办理仲裁员的聘任、解聘、回避和除名等有关手续;承办仲裁法、仲裁规则和本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事务。秘书处内设立案部、审理部、发展联络部、综合部等四个职能部门。
负责人:陈亿
联系电话:0771-5539085
传真号码:0771-5539142
(二)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承担全市法律援助具体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12348”专线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甘莹
联系电话:0771-3860028
传真号码:0771-3860028
(三)南宁市桂南公证处。依法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负责人:潘雨霜
联系电话:0771-3389111
传真号码:0771-3389102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860032,3860033
传真号码:0771-3860031
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市二级巡视员 黄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