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0457-2749916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计划工作,拟订本区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本区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人事教育工作,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电子数据审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负责法规与审理工作,承担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财政和政策落实审计室(行政事业企业金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2749042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本级及区属各部门、单位预箅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组织跟踪审计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本级投资和以本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本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本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箅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本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属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组织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项目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室(审计督察指导室与其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0457-2749041
机构职责:组织对区委管理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负责审计督察,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对本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
办公电话:0457-2749927
机构职责:负责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以及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管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账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本区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委托审计项目招标和对委托审计项目的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审计业务、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项审计事项及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