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财政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财政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2362024-09-27 16:18  95商服网
 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749727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接待、秘书事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负责全局精神文明、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常务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财政信息中心职能,负责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为财政信息网络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参与财政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负责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算股

办公电话:0457-2749723
机构职责:综合协调全局各业务股室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预算管理,研究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全区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审核预算追加追减事宜;负责部门(单位)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税政相关工作,承担税务部门涉及地方事权的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督、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算公开审核和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负责税务系统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全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负责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绩效评价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库股

办公电话:0457-2749731
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拟订本级国库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预算内资金的划拨。管理各业务股室财政专户,根据业务股室出具的拨款单进行拨款,将收入和支出登记入账。规范本级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审批,对单位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撤销的予以备案。组织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汇总编报全区财政收支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本级部门财务报告和综合财务报告,汇总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协调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制定部门决算公开文件,转发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负责本级的预算执行和全区预算执行的分析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文卫和社会保障股

办公电话:0457-2749712
机构职责:承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督、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牵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科教事业改革与发展、优化支出结构的建议。拟订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督、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牵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牵头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政法及经济建设股

办公电话:0457-2749711
机构职责:承担党群、行政、政法、经济建设部门的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督、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牵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拟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修订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执行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办理基本建设财政拨款,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中央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配合交通运输、发改等分管预算单位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749709、0457-2749733
机构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督、调整、决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审核和牵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有关工作。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提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建议。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乡村振兴等相关财政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编制本级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牵头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外债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外债管理。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本级政府采购目录,确定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审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市场资格;负责政府采购专家评委的审查、录用工作,管理专家评委库;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统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预算单位核定的公务车编制。承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749703、0457-2749705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编报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工作;承担向加区人大工委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增资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编报地方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统计工作。承担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检查全区执法机关贯彻执行国家、省罚没管理法规情况;负责本级执法机关罚没(扣押)物品公物仓管理;受理执罚方面的来信来访;负责统一管理罚没票据。负责编制企业决算,编报及分析企业快报;组织开展企业经济运行调研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会计管理及金融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749707
机构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负责本级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级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本级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本级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监督管理本级单位会计账簿设置工作;负责管理本级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牵头、协调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局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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