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审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审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672024-09-27 08:38  95商服网
办公室(电子数据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3900。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区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和计划统计工作指导。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特约审计员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法规与审理科 办公电话:0457-2123861。

机构职责:承担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地区行署裁决中的有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信访工作,受理信访举报。

审计督察指导科 办公电话:0457-2127920。

机构职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对地区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

财政和政策落实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5925。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本级及地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地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组织跟踪审计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地委、地区行署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办公电话:0457-2126656。

机构职责:组织对地委管理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地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办公电话:0457-2127920。

机构职责:组织对地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6782。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5102。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级投资和以地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社会保障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5951。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区行署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地区行署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教科文卫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7980。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区行署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

企业、金融和涉外审计科 办公电话:0457-2124357。

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地属国有企业和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组织审计地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地区行署规定的地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地属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重点项目督察科 办公电话:0457-2125102

机构职责:组织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派出审计一科 办公电话:0457-2126656。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